一、基本情况
本单位成立于2008年7月,经营范围:复合肥原料的销售;复合肥、复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掺混肥、控释肥、缓释肥、有机肥、叶面肥、微肥、生物菌肥、生物有机肥、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腐殖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的生产和销售;冲施肥生产、销售;磷酸二氢钾分装和零售;化肥零售;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垃圾清运;进出口贸易。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370921678104778U,联系人,周经理,联系方式:13853845058。
本单位位于泰安市宁阳县蒋集镇,年产量7万余吨。
二、污染物防止措施和运行情况
废气:
有组织废气
1、天然气锅炉烟气
本项目采用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原料的天然气锅炉。
2、复合肥车间废气
复合肥车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氮氧化物、烟尘、氨等气体,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经沉降室沉降,经水洗塔水洗处理后经1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
3、复混肥车间废气
复混肥车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氮氧化物、烟尘、氨等气体,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经沉降室沉降,经水洗塔水洗处理后经1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
4、挤压车间废气
挤压车间生产过程中烘干废气主要为烟尘、氮氧化物、氨等,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混料、筛分、冷却等工序废气主要为粉尘、氨等,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5、菌肥车间废气
菌肥车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烟尘、氮氧化物、硫化氢、臭气等,经沉降室沉降后再经水洗塔水洗后通过1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
6、掺混肥车间
掺混肥车间生产过程会产生粉尘、氨等,经水洗塔水洗后通过1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
7、水溶肥车间
水溶肥车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氨等,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过程中未收集、生产过程散逸以及有机肥原料堆放等产生的废气。
治理措施:对生产设备选用合适的材料,防止物料对设备、管道的腐蚀而造成泄露,加强设备、管道、管件的巡查和维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减少有机肥料的堆存量,缩短堆存时间,并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洗塔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废水,生 活废水排入化粪池,由周边农户清运作肥,不外排;水洗塔排污水用于菌肥车间造粒环节,不外排;锅炉排污水用于车间地面和厂区洒水抑尘;软化废水部分用于菌肥造粒,部分用于车间地面和厂区洒水抑尘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造粒机、烘干机、冷却机、水洗塔、引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
治理措施:采取了加装隔声装置、进行基础减振等措施,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包装袋、除尘器及沉降室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等。
一般固废包括原料包装袋、除尘器及沉降室收集的粉尘、筛分废料、生活垃圾,设立专门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原料包装袋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除尘器及沉降室收集的粉尘、筛分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
危险固废为废导热油、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及废机油桶,设立专门的危废暂存间,由渤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三、排污信息
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现状评估监测期间,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的废气中烟尘的排放浓度两天的最大值为7.29mg/m3,排放速率为0.012kg/h;二氧化硫检测结果为13mg/m3,排放速率为0.022kg/h;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两天的最大值为85mg/m3,排放速率为0.15kg/h,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标准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复合肥车间排气筒出口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两天的最大值为5.22mg/m3,排放速率为0.29kg/h;氨的最大值0.9 mg/m3,排放速率为0.05kg/h;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两天的最大值为5mg/m3,排放速率为0.27kg/h;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复混肥车间排气筒出口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两天的最大值为7.97mg/m3,排放速率为0.1kg/h;氨的最大值0.93 mg/m3,排放速率为0.012kg/h;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两天的最大值为5mg/m3,排放速率为0.064kg/h;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挤压车间烘干排气筒出口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两天的最大值为3mg/m3,排放速率为0.013kg/h;氨的最大值0.14 mg/m3,排放速率为0.0007kg/h;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两天的最大值为5mg/m3,排放速率为0.24kg/h;挤压破碎、混料、筛分、冷却等工序排气筒出口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两天的最大值为2mg/m3,排放速率为0.033kg/h;氨的最大值0.14 mg/m3,排放速率为0.0023kg/h;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菌肥、掺混肥车间排气筒出口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两天的最大值为6.26mg/m3,排放速率为0.18kg/h;氨的最大值0.97 mg/m3,排放速率为0.028kg/h;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两天的最大值为5mg/m3,排放速率为0.15kg/h;硫化氢的排放量两日最大值为0.19mg/m3,排放速率为0.00558kg/h;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水溶肥车间排气筒出口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两天的最大值为6.8mg/m3,排放速率为0.027kg/h;氨的最大值0.75 mg/m3,排放速率为0.00291kg/h;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
现状评估监测期间,硫化氢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007mg/m3、氨最大值为0.007mg/m3、臭气浓度做大值为16,颗粒物小时浓度最大值为0.30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要求
噪声监测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7.2~58.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的要求
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包装袋、除尘器及沉降室收集的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等。
一般固废包括原料包装袋、除尘器及沉降室收集的粉尘、筛分废料、生活垃圾,设立专门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原料包装袋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除尘器及沉降室收集的粉尘、筛分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危险固废为废机油桶,设立专门的危废暂存间,由渤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总量控制
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指标应分别控制在0.45吨/年,3.948吨/年以内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许可情况
本单位于2018年2月委托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友邦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宁阳县环保局以宁环函【2018】4号对环评报告予以批复。
本单位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921678104778U001V,有效期2023年1月12日至2028年1月11日。
五、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我公司已编制了《山东友邦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已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完成备案,备案文号为370921-2021-114-L.